叶默、叶小雨和小赵迅速在审讯桌后坐下,叶小雨拿出记录本和录音笔,打开录音设备,按下了录制键,笔尖悬在纸上,随时准备记录。
小赵则负责观察嫌疑人的神态动作,补充叶默和叶小雨没有注意到的细节。
叶默从公文包里拿出一份从监狱档案室调取的犯人名单,仔细翻看了几页,最终停留在其中一页,沉声说道:“我们先提审编号1379,外号‘皮哥’的张皮贵。他是向天龙团伙在南明县的负责人,最有可能知道阮强的情况,先从他下手。”
李科长点了点头,拿出对讲机,对着里面说道:“通知监区,提审编号1379,张皮贵,送到第三审讯室。”
对讲机里传来清晰的回应:“收到,马上执行。”
大约十五分钟后,审讯室的门再次被打开,两名身着制服的狱警一前一后,押送着一名犯人走了进来。
这名犯人穿着一身蓝色的囚服,囚服上印着监狱的编号,头发剃得锃亮,露出了光溜溜的头皮,身材干瘦,肩膀有些佝偻,但一双眼睛却透着几分狡黠和不安,眼神游离不定,不敢直视前方。
他的手上戴着厚重的手铐,脚上也有轻微的约束装置,走路的时候发出“哗啦哗啦”的声响,显得格外刺耳。